標題:

合夥開餐飲的問題

發問:

現在決定三人合夥開火鍋店,需要注意什麼? 契約書如何寫? 如何生效? 需有哪些共識?(如:股東到店內吃火鍋需付錢…) 先謝謝你們的幫忙喔!

最佳解答:

其實要合夥開生意是一定有一些共識了吧~ 但是像自己是股東吃還要付錢,感覺就是分很多了吧,我認為只要是不要太離譜帶一大堆朋友親戚來吃應該都還好吧! 契約書我是不知道怎麼寫啦,但像你要開店之前還想到這麼多也是需要的! 我之前也跟2個好朋友一些合夥做生意過,但沒賺錢又有還錢壓力下搞的大家不歡而散,但當粗出來合作時沒有像你們想到要寫這麼多契約啦,所以合夥前該寫該說的最好先用好,免的大家都有心結~~ 祝你們開店順利賺大錢!

其他解答:

花錢請代書寫最保險 畢竟人家是專業的 自己亂寫 到時候不具法律效用 就倒楣了6103C7FB1AA9D1A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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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山亨耶敏蒂轄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